本报讯(通讯员刘玉霞董洁)“刘阿姨,我去上海了,在一家摄影棚工作,一个月能挣4000块钱呢。”“真为你高兴!现在你已经年满18周岁了,应该学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要好好珍惜工作的机会,靠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立足!”“您放心吧,经过上次的教训和你们的教育,我已经长大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小涛口中的这个刘阿姨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刘玉霞检察官。刘检察官挂下电话后,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思绪也被拉回到一年前。
2015年初,年仅17岁的小涛在北京打工时因敲诈工地勒索钱财被移送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检察院决定将他送到观护基地进行考察帮教。这里的“观护基地”就是区检察院于2015年5月19日正式成立的“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该基地可以为非京籍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和劳动技能培训,解决了对在京“三无”(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无监护人)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的难题。
在被送往观护基地的山路上,17岁的小涛心怀忐忑,“难道又要像看守所一样把我圈起来?”“小涛,这里就是你在北京临时的‘家’。”检察官刘玉霞说道,“基地的观护员都是我们聘请的专业人员,你要听从他们的安排,多学文化知识,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在这里你还能学习厨艺、养殖等,培养自己的一技之长。”当小涛一走进基地看到的是:干净整齐的院落,安静秀美的山村风光,快活又忙碌的身影……这一切让他心情立刻就平静了,感觉似乎又回到了老家。检察官和观护员带他看了宿舍、学习室、养殖场和种植场。看着崭新的被褥床单、种类丰富的书籍、茁壮成长的果树,希望在小涛的心里生了根。
在基地,小涛不仅学会了做饭、洗衣服这些日常生活技能,也掌握了相关农业技术,还学会了待人接物、沟通交流的技巧,整个人变得愈发积极向上起来。小涛坚持写日记,记录点点滴滴的心得体会,已经写满了厚厚的三本。其中写道:“原来我特别自私,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经过半年的锻炼,我成长了,也懂事了。我要利用学到的技术和理念回报社会,回报你们对我的期望。”小涛顺利结束了半年的考察期,如今,他在上海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对未来也有了初步的规划。
短短一年的时间,小涛的变化怎么会这么大?这还得从区检察院的观护基地说起。区检察院建立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初衷就是为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创造条件,解决非京籍未成年人食宿问题,重注能力和技能培养,希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带有任何污点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对此,区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创新观护帮教措施:
创新之一,量身定做,打造化个性帮教方案。观护基地充分考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个性特点,帮教内容不仅有爱国主义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军事训练等,还有洗衣做饭、整理内务等生活习惯培养,养鸡和果树种植等农业技术培训。创新之二,专业培训,组建专业化观护队伍。区检察院组建并培训了一支富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的观护员队伍,实现了24小时全程观护,组织、指导、记录孩子们参加教育、培训、劳动等活动情况,全面、客观评价他们义工期间的表现。创新之三,周到考虑,体系化配套措施:基地重视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为他们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开通了医疗和体检绿色通道。为使孩子们在基地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检察官们又及时建立“我们的家”微信群,平日里的沟通交流拉近了检察官与孩子们的距离,根据他们的思想变化,检察官适时调整帮教方案。
截至目前,该基地已接收3批6名非京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今,这些孩子们都已结束了考察期,顺利回归了社会。今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观护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观护中心,使更多涉罪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矫治教育,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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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解决“三无”失足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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