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立彬)我区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累计完成减煤任务4.8万吨。为扎实做好“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我区积极采取1+4举措加以落实,并结合险村搬迁改造工程,采取四项举措,推进“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
一方面,我区推进燃煤替代工程,由区经信委牵头,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区优质燃煤替代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优质燃煤供应体系、型煤加工配送体系和全区居民用煤保障监督体系。在清水、斋堂、雁翅、王平和妙峰山5镇进行高效燃煤煤炉更换工作,共计1016台;另一方面,我区还推进农村取暖“煤改电”。由区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区取暖“煤改电”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制定2015-2020年农村地区取暖五年规划。力争完成1019户取暖“煤改电”改造工程。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煤改电工程的村有:清水镇杜家庄村,斋堂镇青龙涧村、新兴村、高铺村,雁翅镇河南台村,王平镇东马各庄村共6个村1200余户。
与此同时,我区积极探索新能源使用,结合险村搬迁改造,选择了清水镇椴木沟村、妙峰山镇水峪嘴村2个村进行取暖煤改气LNG(液化天然气)试点改造。在妙峰山镇桃园村、樱桃沟村,潭柘寺镇赵家台村3村进行相变储能热库取暖试点工程。
此外,做好政策对接,核算清楚优质燃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三笔账也是我区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之一,目的是为了力争推动工作,政策惠及群众。经测算,优质燃煤替代,一户(按平均2人计算)享受的型煤、送气下乡财政补贴共计2490元,一户负担2160元;煤改气财政补贴为2465元,每户按1050立方米,2.28元/立方米,每户负担2394元;煤改电财政补贴金额基本与优质燃煤替代和煤改气持平,一户负担略低于煤改气100-200元。
我区通过农村地区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改造从根本上转变了农村住户传统的取暖方式。特别是在险村搬迁改造项目中大力推广新能源使用,集中连片地扩大了无燃煤村无烟村比例,有效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农村地区实施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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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采取1+4举措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