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已经闭幕半个月了,但民众热议度依然不减,着实因为这次全会释放的“民生”红利不少,尤其是在调整人口结构、应对社会老龄化方面,出台新政带来的震动巨大。“一老一小”历来是社会的关注点、聚焦点,尤其从“独生”到“二孩”的转变,将“失独”群体再一次置于聚光灯下。
“失独”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一味纠结于其成因、背景于事无补,不妨关注下如何切实解决这一群体安度晚年的问题。
相对于子女健在的空巢老人,丧子之痛让失独老人的晚年更加孤苦无依、凄楚悲凉。当下的社会状况是:老人遭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幸,多数人都是自己扛过去,扛不过去的简直成了度秒如年。眼下的养老选择,大多数为居家,其次为养老院。对于失独老人,因为没有子女依靠和关怀,随着年龄的增加,居家养老的一些弊端无法克服的话,养老风险无疑越滚越大。如果转而选择另一条道路入住养老院,却只能是走入一条死胡同,大多数养老院拒收失独老人,因为他们没有子女为其签字担保。
对于失独老人,中国式养老仍须中国式解决办法。
在解决养老机构的问题上,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养老相关服务业的发展,增加服务供给。对于失独老人,更要考虑到特殊的心理需求,出台政策,制定制度,采取适宜性好、针对性强的措施。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经济扶助的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还要建立医疗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廉租房和公租房,等等。
北京市早已积极尝试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比如保险、金融企业的参与,使失独老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享受绿色通道。笔者认为,条件成熟的话,甚至可以考虑融资组建专门的失独家庭医疗养老院。“同是天涯沦落人”容易使失独老人“抱团取暖”,按一些老人的话说,他们聚居在一起,可以相互慰藉、相互照顾,而且可以避免入住普通养老院目睹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触景伤怀造成的二次心理伤害。
但话说回来,基于传统,中国大多数老人还是倾向于居家养老或在家门口养老,失独老人也不例外,所以在社区铺设好养老的“基石”更为关键和重要。一是在社区建立老年专项服务站,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二是在社区建立经济适用型养老院,实行小规模、低收费、开放式的经营模式,重点接收失独老人和失能老人,实现社区集体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
此外,采取和保险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失独老人提供公益性保险,包括养老、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等重大保险,这方面也已有地方政府进行了试验探索。
以上种种应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彰显了沉甸甸的国家责任,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不论哪种养老方式,均属于一时或一地的对策,“失独们”的整体养老处境并未得到全面性、实质性改善。对于失独老人的养老扶助,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制度保障和专门的组织管理保障,特别是法治方面没有发挥出“托底”效应。
在现实环境下,失独老人的养老扶助工作要走的路还长,但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希望政府在这方面的步子迈得更快更大一些,也希望公众给予这一群体更多的关护和关爱,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托举的人性关怀体系,通过社会化来帮助失独老人完成精神重建、自我重建和生活重建。■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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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仍须法治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