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
市民张先生:我爸过六十岁生日,在某饭店摆了生日宴,有道菜是韭菜炒河虾,我爸吃了一口,结果菜里有沙粒,把他的一枚槽牙硌掉了。当时我爸满嘴是血,疼痛难忍,不得不中途退席去医院治疗,好好的生日宴不欢而散,现在还得装上假牙。饭店对此事是不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可否主张精神损失?
律师解答
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世文: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饭店提供的菜存在瑕疵,对给你父亲造成的相应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假牙费、交通费等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审判实践,损害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话,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与饭店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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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饭硌掉牙饭店应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