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毕辉)随着回迁居民陆续搬入新居,区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量连年攀升,近3年增长幅度均在50%以上。为此,区法院主动采取错时送达、诉调对接、判后回访3项措施,以提高此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诉前主动错时送达文书一方面,由于邮寄人员的送件时间与业主的工作时间冲突,导致采用邮寄方式向业主送达诉讼文书的回退率高达50%;另一方面,出于对诉讼及物业公司的抵触心理,法官电话通知时,业主也多不愿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承办法官在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时,同样受到工作时间、业主拒收等情况的制约,送达效果不甚理想。针对这一现状,区法院法官主动错时送达文书,采取夜间送达、假日送达等方式,挨家挨户送达诉讼材料。同时针对部分社区业主不积极应诉、消极维权的情况,借助送达机会主动听取业主陈述意见,打消业主的抵触情绪,引导业主进行理性维权。
审时主动调解双方矛盾虽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标的普遍较小,但由于小区业主、物业公司双方矛盾较为尖锐,导致此类案件的解决难度较大。实际审理过程中,区法院主动适用诉调对接机制,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一方面,对因财物被盗、停车刮蹭等其他原因而拒不缴费的业主加强释法说理,让其知晓抗辩理由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促使其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面,对物业公司确有服务瑕疵的案件,适时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明确物业公司的管理漏洞和服务问题,并主动督促物业公司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解决业主的实际困难,从而化解双方矛盾。
判后主动回访整改效果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及当事人众多,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矛盾较为尖锐,如果不能切实实现案结事了,容易引发群体性涉诉信访事件。为避免这一问题,区法院实行判后回访制度,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由承办法官及时到各个社区开展案件回访,督促承担义务方积极按照判决内容履行法律义务,调查并记录案件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的满意程度,同时耐心解答社区居民咨询的相关问题,实现审判质效和法制宣传的双提升、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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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物业服务合同类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