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凯)“青春船长”日前到斋堂镇向中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受到师生们好评。
200余名斋堂镇的中小学生在法治“船舱”内,聚精会神地听“青春船长”讲解如何维权等法律知识。此前,他们刚刚观看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现场试验,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有了直观地认识。
“同学们,我们在消费过程中,花费100元买了一个假名牌包,维权成功后,我们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
“300元!”、“400元!”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回答“船长”的提问。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消费者除了能拿回100元退款,还可另外获得500元的赔偿。”
据斋堂司法所介绍,“青春船长”是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品牌活动,以普法形式新颖、有趣为特色,深受孩子们欢迎。此次活动是“青春船长”法治宣讲团第一次走进斋堂镇,宣讲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为主线,由现场试验、观看视频、律师讲解、互动问答等多个环节组成,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也给今年斋堂镇的校园普法开了个好头。
今后,斋堂司法所将积极与“青春船长”法治宣讲团沟通,建立“请进来、走出去”的普法宣传机制,为山区的孩子们提供更多新颖有趣的法律知识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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